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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县人民法院关于发布执行悬赏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规范执行悬赏公告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甘英伦,性别:男
身份证号:4506211990××××0019
住址:广西上思县思阳镇环城东路15号
执行案号:(2025)桂0621执896号
悬赏时限:一年,即2026年2月9日至2027年2月9日,悬赏有效期限外提供线索的,不予奖励。
未履行金额:463100元及利息
举报电话:0770-8510106
悬赏金额:
1.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或其车辆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有效控制的,对举报人予以5000元奖励。
2.举报人提供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其应得的执行款5%比例奖励举报人。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线索的单位及个人予以严格保密。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单位及个人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得到的举报线索。
来源:上思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