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关于涉案财物认领公告
我局于2025年10月23日晚,在钦东高速楠木山边境管理检查站在办理案件中查获了方形黄色金属3块。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及多方核查、查找,至今仍无法查明上述物品的合法所有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现对上述涉案财物予以公告。
请上述财物的合法所有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我局办案部门办理认领手续。
公告期满(截至2026年8月28日)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按无主财物处理,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