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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来了!南充顺庆、嘉陵所有天然水域实行禁捕管控!

禁渔期来了!南充顺庆、嘉陵所有天然水域实行禁捕管控! 南充零距离
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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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区


2月25日,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农村局获悉,为切实保护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维护嘉陵江流域生态多样性,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顺庆区所有天然水域将全面进入禁渔期,实行全域禁捕管控,执法部门同步启动全方位巡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捕捞行为。

据悉,顺庆区禁渔期规定已常态化实施多年。今年禁渔范围覆盖辖区所有天然水域,含嘉陵江顺庆段干流及西河、潆溪河、芦溪河、渔溪河等各级支流。根据禁渔要求,禁渔期及禁渔区内,严禁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严禁销售、收购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

值得注意的是,嘉陵江顺庆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常年禁渔。该保护区范围为凤仪电站至小龙电站之间的嘉陵江干流,全长24公里,主要保护大鳍鳠、胭脂鱼等20多种保护野生动物,禁渔期结束后仍严禁任何形式捕捞行为。

禁渔期内,全区天然水域严禁一切捕捞行为(含休闲垂钓)。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开展24小时无死角巡查,坚决查处违禁捕捞、游钓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市场、餐馆非法收购、销售天然水域水产品等行为,对违规者依法依规处罚;阻碍执法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禁渔期(7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垂钓爱好者可在禁钓区外规范休闲垂钓,需严格遵守“一人一杆一线”规定,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钩宽不超过2厘米,禁用探鱼设备、有毒钓饵等违禁工具,每人每日钓获物总重量不超过2.5千克,误钓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需立即放回原水体。

近年来,顺庆区禁渔政策成效显著,水域生态持续改善。当前正值水生生物繁殖关键期,全域禁渔、保护栖息地,将进一步助力渔业资源休养生息,相关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渔规定,共同守护嘉陵江生态家园。


嘉陵区

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

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

关于2026年全区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为进一步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2026年全区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嘉陵区境内的所有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

2026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渔内容

(一)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二)坚决查处天然水域内违禁捕捞、游钓作业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市场、餐馆内非法收购、销售天然水域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任何公民都有拒绝购买或消费天然水域水产品、举报各类违法违禁的权利和义务。

四、违法处理

凡违反禁渔规定触犯渔业法律法规的,区农业农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凡以养殖水产品冒充天然水域水产品进行虚假宣传销售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凡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电力捕鱼等禁用方法或使用禁用工具捕捞的,区公安分局将依法打击。

五、举报方式

嘉陵区农业农村局:3869110

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嘉陵区公安分局:110

特此通告。


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

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分局

2026年1月28日


来源丨微顺庆、嘉陵播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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