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氏(土司)集团治理丽江近五百年间,既有“满园春色关不住”的辉煌时期,也有“无可奈何花落去”的衰落时刻。个中的原因虽然很多,但归根到底还是“时也、势也”之使然。木氏兴盛在于能正确把握所处的大环境,认清历史发展大趋势,充分发挥内因的作用,及时应对面临的大变局,因势利导,与时俱进,应时而起,顺势而为。反之,则由盛转衰。这也是木氏历史文化留给后人的重要启示。
丽江木氏兴盛的主要原因
元明时期,是丽江木氏集团从兴起到极盛的时期,也是纳西族不断增强国家认同,丽江大地出现近五百年无大的战乱,社会基本稳定,政治、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
木氏兴盛的原因及表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其一,抢抓历史机遇的原因。木氏在滇川藏三角区的崛起,首先是因为抓住了二个历史性发展机遇:一个是“元跨革囊”机遇。忽必烈南征大理从丽江境内革囊渡江之际,木氏先民阿琮阿良审时度势,率部前往江边迎军,并帮助蒙古大军突袭大理国,“擒获段兴智,功列蒙古将兀良合台之右,升授副元帅,锡节钺虎符、金牌一面”。由于抓住了“元跨革囊”的机遇,斯土斯地才有了“丽江”之名,史称“丽江因金沙江得名”,“丽江之名自此始”。设立丽江宣慰司、丽江路军民总管府后,丽江首次成为国家的一个路(府)级行政区,并延续至今。同时,结束了丽江纳西族内部长期“互不统摄”的历史,实现了纳西族内部的团结统一。“元跨革囊”更加重大的历史意义还在于:征服大理政权后建立了云南行省,结束了唐宋以来五百年间云南与中原王朝割据分裂的历史,推进了元代国家大一统局面的形成。二是抓住了“洪武西征”的历史性机遇。明洪武年间西征之际,纳西族先民同样审时度势,阿甲阿得“率众先归,为夷风望”,帮助明军迅速平定云南,并推进了国家统一。为此,明太祖朱元璋赐纳西族阿甲阿得为“木姓”,并世袭丽江土知府,开启了木氏“诚心报国”历史新篇章。
其二,融入国家战略,用好用活政策的原因。元明时期,国家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与政策,成为加强边疆与内地联系的重要纽带与桥梁。土司制度的核心是土司“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土司在政治上要“赴阙受职”,代表中央政府对当地的统治;军事上要奉调出征,维护国家统一,稳定边疆;经济上要朝贡(上交库银),搞好通商通路,互通有无,促进边地与内地经济联系;文化上要倡导兴教重学,学习儒家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认同。这一制度与政策的实施,有利于调动边远民族地区的积极性,增强国家认同,促进民族地区发展进步。丽江木氏正是充分用好、用足、用活国家实施的土司制度与政策,从而实现了丽江纳西族前无古人的发展进步。相比之下,云南等一些地方土司,没有珍视和落实好这一制度与政策,反而凭借世袭之权利为所欲为,甚至叛乱,最终“获罪被诛”。其中,明初云南所设的12个土知府中,有7个先后“俱以叛乱剿灭”而改行流官制。木氏的兴盛在于懂得珍惜、懂得感恩,认真履行好土司职责。
其三,“诚心报国”讲政治的原因。忠君报国、维护国家统一,也是一个地方治理者最大的讲政治。“凤诏每来红日近,鹤书不到白云闲。”丽江纳西族木氏在政治上自觉与朝廷保持一致,始终以“诚心报国”、“辑宁边境”为己任。木氏家训特别强调:没有国家就没有木氏的一切,木氏自汉唐以来拥有的一切“皆出自国家优典”,后世子孙必须时时牢记“朝廷之恩”,认真履行忠君报国、维护国家统一、边疆稳固之责。木氏土司也获得了明朝皇帝钦赐的“南国干城”“西北藩篱”等金匾及圣旨多达数十次。元明时期的丽江纳西族地区,成为国家治理西南边地的重要力量,堪称民族地区忠君报国的典范。朝廷的高度信任和支持,为木氏发展创造了最重要的政治生态环境。
其四,发展特色经济实力的原因。经济是基础。木氏兴盛建立在雄厚经济实力之上。明代,木氏立足当地优势资源,积极发展茶马古道商贸经济,大力开发金、银、盐、铁等矿藏产业,因地制宜兴水利开梯田发展农牧业,丽江木氏因此富甲一方,徐霞客称之为“富冠诸土郡”。木氏凭借雄厚经济实力,得以不断向朝廷“输金献忠”(明代丽江府应上岁银为七百多两,而仅木增就曾捐赠朝廷白银达四万两左右);在“奉调出征”时可以“自备军需费用”,没有领取国库的“一金钱、一弓矢”;不断捐赠周边地区发展文化宗教等事业,以及丽江古城等基础设施建设。更难能可贵的是富而不奢,克勤克俭,严格要求木氏家族远离“酒色”“犬马”,“不娶妾媵”等。时人称赞“木氏之盛,未有加于此者”。
其五,“天雨流芳”文化实力的原因。木氏在坚守纳西族传统的东巴文化、三多文化的同时,倡导“天雨流芳”,积极学习汉文化,产生了以“木氏六公”为代表的深谙儒学、工诗能文,“文墨比中州”的纳西族作家群。《明史》称“云南诸土司,知诗书、好礼守义,以丽江木氏为首。”木氏不断从内地引进汉文化书籍,建造了“凡宋明各善本数以万计”的万卷楼。木氏对包括道教、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在内的多元文化采取包容共存态度,广交朋友,加强与内地及藏区等文化宗教界人士的交往,其中包括与杨慎、徐霞客、董其昌、周延儒、敖毓元、钱谦益等内地著名大儒学者,滇中名士张志淳、张含、李元阳、傅宗龙、唐泰等交往交流,并建立了深厚友谊。当徐霞客在鸡足山因“病足”不能行走时,木增闻讯后派纳西族救援队前往,用华竿抬着万里护送回到江阴。
其六,“保民守土”维护稳定的原因。保境安民,避免战乱,确保一方平安稳定,也是一个地方最基本的民生。丽江地处滇西北多民族地区,又是“进藏出川”的战略要地,堪称“控之非易”、“睦之非易”之地。木氏坚持“守土以保民为要”,“不启边衅,民赖安堵(安居乐业)”的治丽方略,境内数百年来未发生过大的动乱战乱,确保了丽江本土相对稳定与平安。木氏的兴旺发达,主要得益于有一个相对稳定平安的社会经济环境。对此,清代纳西族学者杨昌在《木氏世守丽江论》中,对木氏土司保民守土的历史作用进行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见附录)。
天时、地利、人和具备,丽江木氏在滇川藏三角区域的崛起与兴盛,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木氏何以由盛转衰?
清初,丽江木氏由盛转衰,到清雍正元年丽江实行“改土归流”,木氏治理丽江近五百年的历史结束。
木氏何以衰落?有人说是因为木氏“政治上的封闭高压政策,经济上的盘剥措施,教育上的愚民方针,而并非由于‘改土归流’”;有人说就是“改土归流”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有人说是“由一个民族的上层、中层、下层综合决定的”。可以说是见仁见智,各有根据。
笔者认为,木氏衰落与兴盛,其原因基本相似,同样是由当时所处的大环境、大趋势、大变局决定的,并没有跳出“时也,势也”的历史发展定律。木氏衰落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木氏面临五百年未遇的大变局——全面实行“改土归流”制度与政策。进入清代,元明时期实行土司制度及政策的历史使命已经结束,全面实施“改土归流”已成为大势所趋的历史潮流。建立在土司制度基础之上的木氏,随之气数已尽。面对这一大变局,木氏毫无有效的应对之策。失去了土司制度根基的木氏,只能无可奈何地走向衰落。明代,朝廷已对部分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其中包括云南的楚雄、鹤庆、寻甸、武定、元江、顺宁等土知府。丽江木氏凭借朝廷的信任,仍然稳坐土知府之位。明朝灭亡,木氏也随之失去政治靠山。到清代雍正年间,西南地区计有220个土司实行了“改土归流”。就云南而言,规定“以澜沧江为限,江外保留土司制,江内全部改流”。丽江正处于必须“全部改流”区域,木氏已无力避免“改土归流”交权于流官的命运,唯一的出路只能是争取和平实现“改土归流”的改革。在这样的形势下,木知立等赴省城吁请之举,既反映了丽江民众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心愿和要求,也让朝廷有了木氏“居官贪虐,派累土人,至今控告不已”的依据,加快了改流进程。
其次,木氏已经失去“保民守土”的条件与能力。清顺治四年,明末流寇刘文秀残部窜忧丽江,地方焚掠一空,木氏勋祠也被焚毁。这是丽江古城历史上首次出现的兵燹,在木氏政权核心区出现如此的大战乱,说明木氏土司从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已经失去了保境安民的实力与能力。同时,木氏不断遭受清初权臣的欺压。其中,西平王吴三桂镇守云南时,密谋分裂国家的“三藩之乱”,欲结蕃蒙作外援,因丽江地处进藏要道,便对木氏封官许愿加以拉拢,但遭到以维护国家统一为己任的木氏坚决反对。于是吴三桂便从政治上经济上不断打压木氏,并将土司木懿囚禁于省城昆明七年。当然,此事也体现出木氏仍然保持着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动乱的家国情怀。康熙五十九年,土司木兴奉调率部进藏期间,又遭到清代另一个权臣年庚尧的迫害,年氏借故“参其生衅”,木兴惊惧,父子相继身亡。从这两个事件中,表明此时木氏的地位和实力,已不可与元明时期同日而语。过去,木氏深得朝廷信任并以此为靠山,常有贵人相助。如今,失去靠山,又不断遭受朝中权贵打压,木氏已进入“覆败如燎毛”的困局。
第三,后继乏人,人才凋零等原因。进入清代,木懿土司去世之后的三十一年,木靖袭父职仅二年便病故。其后的丽江土司继任者木尧、木兴、木钟等为平庸之辈,鲜有作为。并且出现了治理混乱,民怨增多,民众要求改土归流的新状况,呈现出一代不如一代,江河日下,日暮途穷的衰败景象。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才能长盛不衰。木氏自元代阿琮阿良,到明代木得、木初、木泰、木公、木高、木增,可谓人才辈出,文治武功,称雄一方。可是到清代面对实行“改土归流”大变局时,木氏却陷入人才匮乏,后继无人,难以自救,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困境,不能继续走自立自强之路。这也给后人留下了众多感叹与思考,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有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应该说,木氏先民并不是没有忧患意识,曾一再强调“凡我子孙,受朝廷世袭美官,拓守边城,不可有动挠患,以贻天子忧”。否则将“覆败如燎毛”。但是,仅仅满足于履行好土司对朝廷的职责,对于木氏的未来缺少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的意识与举措,没有注重培养木氏家族走出去、走得远的人才。也许,木氏从元明时期就重视培养科举人才,木氏兴盛之路将会更广更长。这并没有违背土司制度政策,其中,国家规定土司治理地区要“设立儒学,入学者方可承袭土司之职,土司子弟可赴国子监读书,参加科考获取功名”。可惜,明代木氏子弟中并没有“赴国子监读书”与“参加科考”者。否则,凭木氏的才华与根基,获取进士、举人功名也并非难事。如此,木氏历史(甚至在中国历史)上也许还会出现“进士、举人土司”,木氏族人中除了承袭土知府,还会有选调进京或到内地的官员。木氏要是早就考虑到参加科考的另一条出路,当面临“改土归流”大变局时,仍然可以“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东方不亮西方亮”,虽失去了世袭土司的地位,但仍然可以通过科举获取新权利地位,开拓木氏兴盛新天地。就如电影《神鞭》,虽然失去了头上的“神鞭”,但又拿起手中枪,成为令人敬畏的“神枪手”。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一个人、一个家族如此,一个民族、一个地方的发展同样如此。
附录:
《木氏世守丽江论》
杨昌
守土以保民为要。世守难,为边服之世守尤难。丽江,西北遥接番夷,控之非易;东南密迩郡邑,睦之非易。自来各省土司,居高侈怙(放纵作乱),往往力有未足,德有未谐,或衅(事端、争端)自内起,或侮自外至,蹂躏悉索(被掠夺一空),糜烂人民,不能保家,以致不能保民,比比然矣。木氏世守丽江,历千百年,卒能不罹愆咎民(不让百姓受灾祸),亦并受其福,岂非无愧于守土者乎?
考之野史:丽地在唐为越析诏,蒙氏并王诏,而越析独免。五代及宋,上下相安,元封兵马司大都督,见其家乘(家谱)。明史所载,太祖赐以木得为知府,旋予世袭,又改军民府。万历中,助军饷,赐木增三品服色,四十七年,复助辽饷,录大功,加授左参政,给诰命以旌其忠。千百年来,不启边衅,民赖安堵(安居乐业),非其明验耶?
或云:“夷民呈请改设,语及累民,岂有不实?”又不尽然,木氏世守丽江,非若流官之时有迁除(调动)也,昏明仁暴,且不能概之选授之守令,况其在世及(世袭)者呼?且夫世守之中,其卓著贤声者,类多施惠散财,今留遗迹。倘政不宜民,早当亲离众叛,斩木揭竿矣,宁待改设哉?
计自元以来,越今五百年矣。簪缨奕叶(代代官宦),震耀青史。今即土地人民,尽付有司。然爵禄之颁,承继罔替,族姓繁衍,谱不胜书。非有功德于民者,能享此绵绵之报乎?昔钱武肃(钱缪)于五代时,尽有淅东西之地,三世四王,富甲天下,终不失臣节。有宋受命,封府库,籍郡县,请吏于朝。是以其民老死不识兵革。木氏之世守丽江,仿佛似之。吾故以保民为守土之要也。
致于文教显晦,固自有时,滇中设学在先者,尚多未开甲科。即所属之中甸维西,赴试者至今寥寥,又孰为靳之?君子论世务,统其始终之局,熟思而审处之,勿徒惑于传闻之悠悠也。
(杨昌(1782—1847),字东阳,号竹塘,丽江古城双石桥人,嘉庆十二年(1807)丁卯科举人,工于诗,尤长于散文,先后任湖北省黄梅、谷城、潜江、天门等县知县。重民生、兴水利、抗洪涝,助学兴教,“政绩文名,皆为时重”。民众曾颂德题联曰:“事到眼前亮于雪 民从心上养如春”。杨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木氏治丽功绩,而不能“徒惑于传闻之悠悠”的观点,至今仍有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