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4月9日至5月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对广西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书面反馈督察报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梳理形成39个问题,制定186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39个问题应完成整改19个,已完成整改19个,达到序时进度20个;186条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135条(含已完成并持续整改8条),达到序时进度51条;交办的3917件环境信访件,已办结3848件,阶段性办结69件,办结率98.2%;5个典型案例、1个重点督办件整改均取得阶段性成效。
问题三:防城港市“十三五”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987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为9%,实际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1142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强度累计上升约42.5%,均未完成任务,但进入“十四五”以来,“两高”项目建设依旧热情不减,仅已建和在建项目每年就将新增1047万吨标准煤,超出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粗钢产能将从现有的1100万吨/年增长到2400万吨/年,增幅1.2倍。
百色市“十三五”期间万元GDP能耗强度累计上升16.74%、碳排放强度累计上升21.4%,与下降19%、22%的任务目标背道而驰。百色市氧化铝行业目前产能已达920万吨/年,远超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700万吨/年的规划目标,且仍有2个项目在建拟建,“十四五”期间氧化铝产能将增至1210万吨/年。
12.已完成。防城港市开展“地条钢”死灰复燃自查工作,未发现“地条钢”等淘汰类落后产能,无淘汰类钢铁冶炼项目备案,无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对达产钢铁企业开展节能监察,未发现不符合单位产品能耗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严控新增钢铁产能,新增投产的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于2021年8月落实产能指标,其中炼铁产能304万吨、炼钢产能210万吨。
13.已完成。印发广西“两高”项目目录清单(暂行),将氧化铝、钢铁冶炼项目列入“两高”目录管理范围。自治区全面梳理全区建成、在建氧化铝项目情况,规范氧化铝项目管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牵头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这是我区首次探索通过立法形式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防城港、百色、崇左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要求和自治区“两高”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开展氧化铝项目论证。14.已完成。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对有色金属产业特别是遏制盲目扩大氧化铝发展的有关要求,对全区氧化铝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梳理,印发《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明确将利用区内铝土矿生产氧化铝的新建项目列为禁止类。加强对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办理氧化铝项目备案的监管,未经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暨加强能耗双控厅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新(扩)建、技改新增产能氧化铝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15.已完成。开展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工作,组织对柳州、梧州、防城港、贵港、玉林、贺州等市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并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设区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并限期整改。2022年1月,自治区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改报告报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做好粗钢产量压减工作,按要求制定自治区粗钢压减方案,上报粗钢压减目标责任书,指导承担压减任务的相关企业制定生产计划,实行生产旬调度,确保有序生产。
16.已完成。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暨加强能耗双控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两高”项目管理等相关规定,严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加强监管,建立健全违法违规产能举报响应核查机制,杜绝落后钢铁冶炼产能生产和违法违规新增产能建设,确保全区钢铁企业合法合规、健康有序发展。
问题四:梧州市冶金新材料基地及配套项目、贺州市冶金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等5个钢铁和平板玻璃项目产能未完全置换到位已开工建设。
17.已完成。产能未完全置换到位但已开工建设的5个项目均已完成整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完成产能淘汰方案公告,淘汰产能达到国家关于防城港钢铁项目建成高炉系统的产能置换要求,已完成整改;梧州市冶金新材料基地及配套项目主项目广西翅冀钢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完成公示并予以公告;贺州市冶金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主项目贺州市兆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已公示并予以公告;广西新福兴硅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新福兴硅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为新建光伏压延玻璃项目,无违规建设平板玻璃项目情况,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要求,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2022年12月5日,信义玻璃(广西)有限公司与信义玻璃(海南)有限公司签订产能置换指标转让合同书,转让产能指标600吨/日,相关审批手续正在按流程报批。目前信义玻璃(广西)有限公司已筹集产能指标1030吨/日,已满足信义玻璃(广西)有限公司两条玻璃生产线产能指标需要。
18.已完成。组织有钢铁、平板玻璃项目的设区市对在建或拟建钢铁、平板玻璃项目产能置换情况进行排查,严格按照国家关于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等要求,加强项目日常监管,确保项目完成产能置换及相关审查审批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经排查,除梧州、北海、防城港和贺州市外,其他设区市未发现违规钢铁和平板玻璃项目。
问题五:某钢铁项目有意落户广西,尽管项目不符合北海市产业规划布局要求、与防城港市现有钢铁项目同质化,但两市分别于2018年上半年向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递交请示报告,争抢项目落户。理文造纸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因不符合北部湾产业规划被钦州市放弃,但防城港市仍然大力引进,直至督察下沉防城港市后,才停止项目前期工作。
百色市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未完成”,按照考核办法应该实行问责,但仅给予通报批评。北海市、崇左市连续三年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应予缓批限批,但自治区有关部门仍批复了两市部分项目节能报告。“两高”项目违规建设问题十分突出,督察组抽查防城港、百色、崇左、北海、钦州、来宾等地市,就发现46个项目未通过节能审查已动工建设。
19.已完成。北海市印发《北海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建立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两高”项目联席会议制度,专题研究重大工业项目建设问题,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控钢铁产能,明确“十四五”期间不再新增钢铁产能。
20.已完成。防城港市建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暨加强能耗双控联席会议制度,对高耗能项目进行联合会审评估。完善细化防城港市招商引资决策机制和工作措施,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引进,严守资源利用上限、环境质量底线,将用能和碳排放空间作为重要准入考量。2021年以来,防城港市无新备案纸浆制造、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平板玻璃项目。
21.已完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组成7个检查组,分赴相关设区市对督察指出的46个项目用能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印发工作方案,分类处置46个未批先建项目。督察指出的46个未批先建项目已分类处置并全部完成整改。
22.已完成。已编制完成防城港钢铁基地和柳州钢铁产业发展规划,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23.已完成。严格执行自治区能耗“双控”考核办法,印发通知并完成各设区市“十三五”能耗双控情况考核。将结合国家对各省(市、区)考核结果,参照国家的做法,开展考核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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