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集群化、系统化、网络化的苏钢集团新媒体传播格局,营造企业转型升级时期良好、友善的舆论氛围,集团总裁办公室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苏钢集团新媒体管理制度》,并于昨天正式发布执行。

苏钢集团新媒体管理制度-使用守则
★ 1 未经公司总裁办公室授权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新媒体账号(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站、BBS、贴吧、QQ、微信讨论组等),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作为个人新媒体账号ID或昵称。
★ 2 公司总裁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号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号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号的账号及密码、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并按公司总裁办公会要求及时发布信息、更新档案。
★ 3 凡涉及公司机密的相关信息,或暂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不得在网络上发布。
★ 4 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对不利于公司、行业、社会的言论不转发、不评论。
★ 5 避免在任何新媒体平台上发表有关争议性公共议题的个人观点。
★ 6 不得利用新媒体工具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活动。
★ 7 工作用途的微信群、QQ群要及时清退离职、调职员工,确保公司机密不外泄。
★ 8 杜绝其他任何在新媒体平台中可能对集团公司造成影响的不当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