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0日,江苏省节能量交易中心发布苏州市首张节能量证书,苏钢集团关停炼焦厂98型焦炉项目有幸获此殊荣。
98型焦炉关停后,集团安环项目部能源条线根据《江苏省项目节能量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专门成立了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开展98型焦炉项目节能量申报相关工作,并委托省内第一批由省经信委和省发改委联合认定的项目节能量第三方审核机构苏州中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节能量审核。经书面及现场等审核程序,苏州中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苏钢集团焦化厂98型焦炉项目符合项目节能量申请条件,认定项目节能量44174.34吨标准煤。
根据《江苏省项目节能量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项目节能量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苏州中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向苏钢签发了苏州市首张节能量证书。
节能量证书有效期二年,在有效期内既可用于本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能耗替代(或置换),也可通过节能量交易市场采取双边协商模式进行节能量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