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一批新规上线。涉及个人所得税汇算、新能源汽车年检等,一起了解一下!
全 国

江 苏
守护地下“生命之源”
《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对江苏地下水的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等作出规定。其中规定对地下水实行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综合考虑地下水合理需求、用水结构和用水定额等因素,分级制定地下水年度取水计划。同时明确,除应急供水取水、无替代水源地区的居民生活用水以及为开展地下水监测、勘探、试验少量取水等法定情形外,禁止开采难以更新的地下水。
不得为固废非法跨省转移提供帮助
失业女性生育可加发3个月失业金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3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明确,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一次性加发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有新规
苏 州
规范食品连锁经营 守护“舌尖安全”
《苏州市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涵盖食品经营过程控制、事故处置、监督管理等食品连锁经营全流程。办法明确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还对连锁餐饮的食品安全作出专门规定,包括对中央厨房的设立和检验检测提出要求,规定网络经营与门店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应保持一致,门店应对需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封签封口等。
17项措施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苏州市关于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3月1日起施行,包括优化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环境、壮大经营主体和行业规模、健全跨境电商发展支撑体系、强化跨境电商人才供给、健全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五方面17项措施。其中明确,鼓励引进品牌卖家等跨境电商重点项目,打造多功能多业态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鼓励建设自主品牌,支持平台型外综服企业发展等。
加强网上中介超市管理
《苏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试行)》3月1日起施行。这里所说的中介超市,是指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的,为全市中介服务免费提供支撑的综合性信息化网上交易平台。中介服务,则是指在行政审批中,要求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等。办法明确,中介服务机构提交入驻申请后,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有关内容和材料的一致性进行核对。核对通过后,中介服务机构自动入驻中介超市。
预警机制护航农民工工资结算
3月1日起,苏州将进一步完善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结算预警机制。明确“实名制平台”依据市人社局相关文件所明确的各工种工资支付标准乘以项目月考勤总人数为该项目工资月度最低支付标准,设置工资支付预警线。对低于支付标准的项目实时预警,将通报属地重点监管。
来源:人民日报、引力播、苏州发布等
编辑:燕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