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每日知保险—早期保险立法

每日知保险—早期保险立法 CMF圆桌大会
2018-09-18
1
导读: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对保险经营逐步有了法律规范。1903年清政府设立商部,1904年设立法律修订馆。

   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对保险经营逐步有了法律规范。1903年清政府设立商部,1904年设立法律修订馆。1907年,徐锐拟订了《保险业章程草案》。1910年日本人志田钾太郎参与起草的《大清商律草案》颁布,第七章为损害保险营业(共49条),第八章为生命保险营业(共10条)。

  1913年,当时任北洋政府农商总长得张謇在《实业政见宣言书》中倡言:应尽快制定公司法破产法、运输保险等法规。北洋政府修订法律馆聘请法国人爱斯嘉拉为顾问,拟订《保险契约法草案》,共四章109条。由于1928年北洋政府瓦解,此法未获公布。

  1918年,《银行周报》刊登北洋政府农商部拟订,1917年法制局修订的《保险业法案》,共42条,规定外国人经营保险业,应呈报农商部。

  1929年1230日,国民党政府首次公布《保险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保险法规。共382条。193711日,经修订后重新公布,共四章98条。但均未公布实施日期。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CMF圆桌大会
CMF-保险人的荣誉殿堂,是保险伙伴交流互动和学习成长的平台。 学习资源分享、成长感悟输出~ 更多精彩,期待关注!
内容 1327
粉丝 0
CMF圆桌大会 CMF-保险人的荣誉殿堂,是保险伙伴交流互动和学习成长的平台。 学习资源分享、成长感悟输出~ 更多精彩,期待关注!
总阅读694
粉丝0
内容1.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