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金融时报
事实上,“养老”不仅仅是民众最为关切的话题,而且也是历年来两会代表和委员们建言献策的重点领域。据保监会2月26日披露,去年保监会共收到全国人大交办的十二届二次会议建议203件,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二次会议提案122件,代表和委员们提出,要推动商业保险积极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老年护理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完善医疗和养老保障体系。
多层次保险保障亟待完善
一直以来,我国养老保障“三支柱”都处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支独大的状态,而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的财务压力急速增大,民众的养老大事也日益成为心中困扰。
今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敲定养老金并轨路径。养老金并轨对于商业养老险的意义在于,机关事业单位将推动职业年金发展,利好商业年金扩容,并且,税延年金制度完善后还将带动个人税延养老制度的设计。
然而,随着养老金并轨,更多的人群和资金纳入了现有的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制度原有的缺陷和问题就会被相应地放大。
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已迫在眉睫。“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去年8月保险“新国十条”明确要求,商业保险要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在未来,商业养保险的作用将进一步加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