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0月1日,中央信托局在上海正式成立,经营各种信托业务,理事长由孔祥熙兼任。成立时由中央银行拨给资本1000万元,开始只经营信托、储蓄、易货、运输等业务。1935年11月,为扩大资金来源,追求丰厚的保险盈利及保障自身资金的安全,由中央银行一次拨款500万元增设保险部,办理火险、水险、兵盗险、汽车险、寿险、一切产物及人身意外险,并经营分保业务。

孔祥熙
抗战审理后,中央信托局人寿保险处和产物保险处随中央信托局总局迁回上海。返沪后每月仅保费收入就在2亿元左右,主要为各政府机关投保的运输险。1949年底中央信托局被人民政府接管,其保险业务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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