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为逃避法律的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可能会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加重受害人的伤情,甚至因此而死亡,或使受害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和相应赔偿,严重影响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
近日,北海交警近期通过多方努力,成功抓获了3名涉嫌肇事逃逸人员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下午4时40分许,王某驾驶青AWJ***号牌小型轿车沿海城区四川路由南往北行驶中医院路口时,与蔡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蔡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王某弃车逃离事故现场。2020年7月19日,迫于民警侦查压力,王某主动来到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投案自首。2021年1月20日,王某被行政拘留。
晚上22时46分许,吴某驾驶桂E0J***号小型轿车在海城区云南路华天大厦停车场路段与梁某驾驶桂E8L***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吴某弃车逃离现场。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吴某于次日被民警传唤至第一大队接受调查。2020年12月29日,吴某被行政拘留。
3时53分许,陈某驾驶桂EDH***号小型轿车在海城区北部湾路西藏路口与郑某驾驶桂E66***号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随后陈某驾驶桂EDH***号小型轿车逃离现场。接到警情后,民警通过排查,联系上了陈某。2020年10月17日,陈某来到第一大队投案自首并接受调查。2020年12月9日,陈某被行政拘留。
3名驾驶员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都表露悔意,并表示今后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文明守法的公民。

民警提醒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视情节承担三种法律责任:
一是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是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ND -
➤内容来源:北海交警第一大队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图文编辑:北海阿叔|豆腐 |转载请注明
➤北海阿叔 商业推广联系:bhv108(请备注店名)

· 爆款推荐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