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7日18时5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跑在兰海高速钦州西服务区附近的公路上。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展开巡逻。
当巡逻至南宁往北海方向钦州西服务区附近路段时,民警远远就看到,有一男子正躲在护栏里面,一辆电动车就停在快车道上。由于路面车流较大,随时可能有事故发生,民警赶紧将该男子带至安全地段,并将电动车移至应急车道上。
经询问,男子姓蒋,但是在交谈过程中,民警发现蒋某满身酒气,说话含糊不清,脸上和手上分别都有擦伤。当民警询问他为什么会跑上高速时,蒋某一无所知,称自己也不记得怎么会跑上高速来,反正酒醒后,自己就在高速上了。在酒精测试仪检测下,蒋某体内的酒精含量竟高达197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状态。
据了解,蒋某家住防城港,在防城港喝完酒后,就想开电车回家,结果,开着开着就开上了高速,开车途中还摔了一跤。等到民警发现时,蒋某从防城港跑到高速钦州西服务区,已经跑出了30多公里。

随后,民警呼叫施救车辆将电动车拖下高速,蒋某也被民警送到钦州西收费站,并通知其家人前来接送。
最后,民警对蒋某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50元;驾驶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罚款50元。
广西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是封闭公路,且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车速都很快,行人和非机动车一旦进入高速公路极易发生危险,为了自身生命安全,请各位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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