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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巡查+监控抓拍
银滩执法大队严厉打击运输撒漏违法行为
随着天气转暖,建筑工地相继开工,车辆运输渣土遗撒污染城市道路情况时有发生。渣土、泥沙等遗撒在道路上不仅影响城市道路环境,产生扬尘污染,也可能会造成交通安全隐患。为维护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银滩执法大队在春季期间加大路面巡查整治力度,对责任区车辆运输撒漏、轮胎带泥行驶污染城市道路等行为进行查处。
执法人员现场勘验
近期,银滩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银海区新世纪大道与广东路交汇处时发现有城市道路被渣土污染的现象,经现场勘验,被污染的城市道路面积约为600平方米,且运输车辆已离开,轨迹无法追踪。
监控画面
为查处该起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借助指挥监督平台调取监控获取具体信息。经查,上述情况是当事人朱某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途经银海区新世纪大道与广东路交汇处时遗撒污染城市道路。

监控画面
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朱某某对上述事实全部承认。当事人涉嫌违反了《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制发《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清除干净被污染的城市道路。后经执法人员复查,被污染的城市道路已经清除干净。目前案件正在按照程序调查处理中。
2021年1-3月份,银滩执法大队通过“流动巡查+监控抓拍”的方式共查处车辆运输渣土遗撒污染城市道路案16起,其中已结案15起。下一步,银滩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通过巡查与监控结合的方式,重点整治运输车辆超载、渣土滴撒漏、车辆轮胎带泥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渣土运输规范有序,城市路面干净整洁,为做好我市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筹备工作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助力。
《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施工车辆轮胎带泥行驶,污染城市道路。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应当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防止泄漏、遗撒。
依据《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施工车辆轮胎带泥运行,造成城市道路污染的,可以扣押车辆,责令立即清除,并按照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处十五元以上四十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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