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爱未成年人 以法之名 为爱发“令”
——铁山港区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上线”,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到“国事”,“依法带娃”时代自此开启。2月28日,铁山港区法院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审理结束后,针对原、被告双方离异后对子女监护不到位,家庭教育不当的情况,向原、被告双方制发了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2年1月18日,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对吴某与钟某离婚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吴某与钟某离婚,子女钟某轩与钟某言由父亲钟某抚养。随后钟某因工作原因将两个孩子交由祖父母照顾,但祖父母照顾并不能替代父母的家庭教育责任。钟某与吴某俩人长期在外工作,忽视子女在成长期间的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客观上对子女二人的全面健康成长造成影响。
案件审理结束后,该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钟某发出《家庭教育令》。母亲吴某作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按时探视孩子,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与关爱。父亲钟某作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其长期在外工作不能陪伴孩子的情况下,更应配合吴某行使探望权、实施家庭教育,降低乃至消除因父母离异给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钟某亦应加强与老师的沟通,保持与孩子及孩子祖父母的联系和交流,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2022年,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擦亮家事审判品牌,关注涉家事案件困境儿童的成长,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构建多元化协作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努力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障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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