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的,一律拦停进行教育劝导,主要方式为:
1、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学习30分钟、抄写法律条文
2、参与路口文明交通劝导
3、按指引发一组朋友圈图片,收集20个以上的赞
4、自行购买或叫家人朋友送头盔到现场佩戴
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城市文明的一个标志,同时也是影响交通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今年以来,北海公安交警集中开展“一盔一带”治理行动,推动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纳入年度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作为遏制电动自行车伤亡交通事故的重要抓手。加强社会面宣传和引导。组织各辖区大队深入开展“文明出行戴头盔”等“七进”宣传活动,使“自觉佩戴头盔”更加深入人心。将继续坚持常态化“警教校家”联合教育劝导工作,落实“交警护学岗”日常联合检查教育工作,在辖区全面营造浓厚的劝导教育氛围。落实勤务管理制度和要求。执勤警力将结合“减量控大”目标,常态化组织开展辖区各类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对发现的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一律拦停教育纠正,通过系统登记当事人信息、签署承诺书,并告知《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即将实施,“不戴头盔”即将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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