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你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得好好的
突然一辆车窜到你前面来
又是别车又是跨线
更过分的是还停车横跨路面制造拥堵
这样的司机你说气人不
真想把他揪下车
狠狠zou一顿

但谁叫咱都是文明人呢
举报他就好了
剩下的让蜀黍来处理
6月3日凌晨3时30分左右,黄先生正开车行驶在G75兰海高速星岛湖附近路段第二车道上正常行驶,而此时,第一车道上有一辆桂AC8**3的丰田小轿车在行驶,谁知,在行驶过程中这辆黑色丰田小轿车时不时将方向偏向第二车道,非常危险。
随后,黄先生就交替使用远近灯光的方式来提醒丰田驾驶员,但没想到,对方不但没有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而是变本加厉,开始实施恶意别停其他车辆的危险行为,长时间将车辆横跨在车道上,占用两条行车道造成交通拥堵。
看到这样的情况,黄先生想超车又没法超,又担心会发生碰撞,无奈只能选择报警。
广西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民警接到举报后查看了黄先生提供的行车记录仪,发现被举报的这辆丰田小轿车不仅在高速上恶意别车,占用两条行车道行驶,而且还在高速上倒车,停车等,都是极其危险的行为!
所幸丰田轿车这一系列的危险行为没有造成事故发生,如果后方大货车或其他车辆没能控制好车速,一旦引发事故,后果则不堪设想。
在民警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这辆丰田还存在套用他人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也就是说桂AC8**3并非其真正号牌,因此,桂AC8**3这个车牌号也在这次别车事件中被交警列入了黑名单系统等待真相查明。
这辆黑色丰田轿车的驾驶人是谁?为什么要套用他人号牌?又为何要在高速上做出如此危险的举动?目前,这些谜题,交警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小车标牌或者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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