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出租微信日赚佣金?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11人被合浦警方抓获!

出租微信日赚佣金?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11人被合浦警方抓获! 北海阿叔
2020-09-16
2
导读:租号生意本质上是网络黑灰产为了借普通用户身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逃避监管追踪而布设的陷阱。案例回顾对于那些将微








租号生意本质上是网络黑灰产为了借普通用户身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逃避监管追踪而布设的陷阱。

对于那些将微信帐号出租的用户来说,他们不仅面临着帐号被盗、个人隐私信息泄露、被冒用身份欺诈等风险,还有可能卷入网络黑灰产的运作中,成为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被警察叔叔找上门。


近日,合浦县公安局反网络电信诈骗专班联合县局合成作战中心、西场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被抓获

经查,从2020年8月以来,卢某礼、卢某德等11人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只要将自己的微信号租给他人使用,就有50-160元不等的报酬。

发现有利可图,卢某礼就当起了“二道贩子”,期间,陆续收集同学、朋友的微信号,统一管理并租给他人。经查,卢某礼明知道出租给他人的这些微信号,是被犯罪分子用作诈骗使用,但在利益的驱动下,迷途却不知返。这样,在短短一个月里,卢某礼就从中收取租金及管理费3000余元。卢某德等10人见有如此商机便也加入了“躺赚”佣金的犯罪队伍中。

网络供图

而就是通过卢某礼提供的微信号,犯罪分子实施了电信诈骗,让受害人蒙受财产损失。并且,微信账号被他人利用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导致账号主体(用户本人)也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警方提醒   


合浦公安提醒:在此提醒,请勿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个人账号、支付账户等,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并将可能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负相应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帐号提供给诈骗团伙使用的行为,涉嫌构成帮信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洗钱行为“提供资金账户”,提供账户的人会被立案追诉,最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ND -

· 爆款推荐 ·

&

&

&

&


➤内容来源:合浦县公安局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图文编辑:北海阿叔|豆腐 |转载请注明

北海阿叔 商业推广联系:bhv108(请备注店名)

商家招聘如需刊登信息 联系阿叔

|急聘|——拾螺记餐饮

招聘职位:

前台收银员,后厨操作员,洗碗保洁员,男女均可。

薪资待遇:

包吃住+底薪+全勤+考核+奖金+提成+工龄工资。

工作地点:

重庆路店、前进路店、北部湾广场店、杭州路店。

应聘热线:18775795916(海城区重庆路店)18777984613(银海区杭州路店)15007793457(海城区前进路店、北部湾广场店)

—— 👉 支持北海阿叔,点亮“在看”↓↓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北海阿叔
记得每天来看一看北海阿叔,了解北海事。如有疑问,爆料请联系:bhv114。
内容 10450
粉丝 0
北海阿叔 记得每天来看一看北海阿叔,了解北海事。如有疑问,爆料请联系:bhv114。
总阅读7.5k
粉丝0
内容10.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