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啦!
大家骑电动车摩托车出门,
记得要戴好安全头盔哦!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
集中整治“百日战役”行动的通告
为严防严控交通安全风险,规范净化道路通行秩序,稳定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平安建设“十大行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等相关工作要求,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于7月5日至10月1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战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北海市范围内的道路。
二、整治重点
1、机动车:违规停放、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酒驾醉驾、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追逐竞驶(飙车)。
2、电动自行车及行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超员、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依法登记、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等交通违法,将按照“五个一律”(即对阻碍执法的,一律予以拘留;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一律扣留车辆;对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的,一律滞留车辆,驾驶员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对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以及其他严重交通违法的,一律依法处罚并在媒体曝光)执法要求进行整治。
(二)对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将采取组织参加30分钟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抄写交通法规资料、参与交通劝导、微信朋友圈集20个赞或自行消除不安全、不文明行为并现场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全力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

(三)对于中小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三个一概”(即一概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前来处理,责令家长加强管教;一概通报学校,加大批评、教育力度;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的,一概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处理。
(四)对于机动车占道停放、停车不入位和挤占盲道、消防通道停、人行道停放等违法行为,将采取现场处罚、拍照贴单、拖曳车辆等方式,严格查处。并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化对非机动车乱停放的管理力度。
(五)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将通过“两微一端”、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曝光。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提倡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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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叫你戴头盔是在害你吗?
是在爱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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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海阿叔综合自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料图片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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