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以后不用再来法院了,安心工作生活……”8月18日,合浦县人民法院院长董新永把9.2万元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花某海手中时,叮嘱他好好规划这笔执行款的用途。接过执行款的花某海,激动地紧紧握住董新永的手连声道谢。至此,一件长达十年的执行信访积案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董新永(左)向当事人发放执行款。
这是一起因故意伤害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案,合浦县法院经依法审理,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花某文有期徒刑3年,花某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花某海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案件判决后,花某文没有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2014年、2016年花某海2次向合浦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花某文长期外出,行踪飘忽不定,法院经多方查找,没有发现他有银行存款、车辆、房屋等可供执行的财产,花某海也没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因执行不能,法院不得不终结执行程序。
在此期间,花某海将执行不能的矛盾转嫁到法院头上,经常到法院上访,持续了好几年。2016年,面对再次执行不能的结果,花某海在法院门前失声痛哭。一个大男人不是被逼无奈怎会哭泣?花某海的眼泪深深地触动了刚刚到任的董新永的心。
在了解案情后,董新永主动与花某海沟通,耐心听取他的意见和诉求,指出案件执行的阻力所在,并从法律规定和执行案件相关程序方面一一解答他的疑惑。此后,每到“院长接待日”或是花某海来上访,董新永都耐心倾听他的诉说,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安抚其因执行不能带来的悲伤情绪,引导他从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此后的4年间,案件的执行进展一直牵动着董新永的心。董新永决定带领执行团队攻克这个案件,指导执行团队深入花某文家中及其所在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反复对花某文家属做思想教育工作,着重强调阻碍执行、抗拒执行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以及长期拒不执行对生产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
2020年,通过法官数次与花某文家属的接触,该案终于有了进展,花某文的家属愿意筹钱为花某文履行赔偿义务。经过双方协商,花某文一次性支付赔偿金9.2万元给花某海。这起长达十年的执行信访积案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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