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2日,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警员在执勤中意外发现一离家出走的女中学生,经询问该女生已两天未归身无分文,经过交警的劝解、沟通,女孩最终回到了家长身边。


临别前,第一大队的民警交代女孩的父亲要以正确的方式进行教育,并且要做好女孩的安全教育,不得将电动自行车交由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驶,且驾乘电动自行车都需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女孩的父亲也表示,回去会好好和孩子沟通,对于交警指出的安全问题,一定会好好进行教育,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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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潘冬梅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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