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养不教父之过”
——铁山港区法院发出首份刑事《家庭教育指导令》
3月16日,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向一名未成年人罪犯符某的父亲发出首份刑事《家庭教育指导令》。该院联合铁山港区妇联共同对符某的父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责令其积极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职责,密切关注孩子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注重培养孩子法律意识,鼓励其好好改造,积极引导孩子早日回归正途。符某的父亲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后,签署了《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承诺切实履行家庭教育监管职责,预防被监护人重新犯罪。


符某自小父母离异,与其父亲共同生活,在初中毕业后即辍学打工,与社会不良人员来往频繁,其父亲对符某在日常生活中暴露的各种不良行为也没有及时管教,最终让符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一步,铁山港区法院将继续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指导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全面系统的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线,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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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铁山港区法院 劳显亮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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