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应急车道停车“解三急”
北海高速交警现场教育“解疑惑”
10月28日早上7时15分许,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G59呼北高速公路玉林往北海方向K2805+900米处有一辆大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
接到报警电话后,民警立即驾驶警车前往现场查看情况,在K2805+900米处发现一辆号牌为苏GE**8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打开双闪停在应急车道内,车后方未摆放警示标志。为了确保安全,民警立即靠边停车,设置警示锥筒,安排人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后上前查看情况。
面对民警的询问,该货车司机一边用双手捂着肚子一边解释:其驾驶车辆到该路段时突然闹肚子,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将车辆停在了应急车道上解决内急。民警耐心进行劝说,但货车司机不仅没有意识到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的危害性,且听到民警说自己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是要接受处罚时,情绪突然变得激动,态度也很恶劣,坚持说其已经过了收费站,下了高速不算占用应急车道,不愿接受处罚。
经民警耐心批评教育,货车司机仲某洋承认了错误,并保证今后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最后,民警考虑到货车司机仲某洋因闹肚子确实厉害,没有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再次教育其在高速上面应急停车的时候也一定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后便放行。临走时,货车司机仲某洋再次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对民警的人性化执法表示感谢。
北海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险、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若因车辆故障或车上人员突发重大疾病无法继续前行时,需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打开双闪警示灯并在车尾150米外摆放警示标志,同时车内乘员需撤离到安全区域,拨打救援电话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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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高管二大队 郑燕玲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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