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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人获刑!北海法院集中审理3起涉走私、偷越国境及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犯罪案件

16人获刑!北海法院集中审理3起涉走私、偷越国境及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犯罪案件 北海阿叔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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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人获刑!北海法院集中审理3起涉走私、

偷越国境及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犯罪案件


今日导读

近日,北海法院集中审理3起涉走私、偷越国境及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犯罪案件,对16名涉案人员分别判处相应刑罚。

01
两人走私运输冻肉,出庭受审


 基本案情 


12月7日上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彭某、韦某分别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两起上诉案件通过网络庭审方式公开开庭进行合并审理。

庭审现场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21年12月6日15时许,彭某与韦某商量后二人前往广西北海市运输冻品到广西南宁市,分别驾驶货车从广西钦州市出发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到达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恒大御景半岛南侧海沟旁装运冻品。在没有要求对方提供涉案冻品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彭某驾驶桂AE36D2货车装载11.2吨冻品后先行返回,韦某随即驾车到同一地点装货。同日凌晨3时许,韦某装好冻品驾车离开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并当场扣押韦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桂AW6A95的货车、手机等作案工具及无合法证明的冻品牛肉一批。


该批冻品外包装分别印有“APEDA”、“COUNTRY OF ORGIN:INDIA”等外文标识。经清点称重,该批无合法证明的冻品牛肉共计305件,净重7.8365吨。经认定,该批冻品牛肉属国家禁止进境物,来自印度,印度是动物疫病口蹄疫及牛结节性皮肤病疫区。


 法院审理认为 


▲两名被告人通过“三方庭审”在线参加庭审

被告人彭某、韦某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在没有合法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货车帮助他人运输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物品,其行为已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综合彭某、韦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认定被告人彭某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八万元;认定被告人韦某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对货车、手机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后,原审被告人彭某、韦某不服,分别上诉至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庭审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了各上诉人及辩护人享有的各项法定诉讼权利,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并由彭某、韦某作了最后陈述。案件将择期宣判。

02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偷越国境,15人获刑!


 基本案情 


12月8日,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龚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告人唐某、秦某等14人犯偷越国境罪一案。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龚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多次结伙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人数众多,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告人唐某、秦某等14人违反我国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犯罪活动中,被告人龚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唐某曾因犯抢劫罪、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本案15名被告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5名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均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唐某、秦某等10人均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被告人赵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均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综上,决定对被告人龚某减轻处罚,对其他14名被告人从轻处罚。据此,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龚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唐某、秦某等14人犯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七千元不等;对手机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03
 越南一女子偷越国境获刑十个月


 基本案情 


12月15日上午9时,银海区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对被告人武某庆偷越国境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偷越国境罪对被告人武某庆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驱逐出境


法院审理认为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武某庆在未取得合法有效证件情况下,分别于2018年8月20日、2019年6月20日从越南芒街乘船经北仑河非法入境中国广西东兴,再乘车到广西北海务工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于2018年9月6日、2019年7月31日被遣送出境。2019年12月底,被告人武某庆故技重施,在未取得合法有效证件情况下,从越南芒街乘船经北仑河非法入境中国广西东兴,再乘车到广西北海务工。2022年2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武某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管理法规,三次偷越国境进入中国境内,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被告人武某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武某庆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武某庆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驱逐出境。


法官普法小贴士:


1

请广大人民群众,不购买走私冻品、不参与冻品走私,积极举报走私冻品行为,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切莫贪图蝇头小利,为走私分子提供便利,以免身陷囹圄!

2

切勿为了一己私利,罔顾国家法律和防疫大局,进出国门请走合法通道,自觉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法规,办理合法出入境手续才是保障自身安全的最好途径。


- END -


➤内容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海市银海区法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图文编辑:北海阿叔-豆腐|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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