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更加便利
10月31日起
广西婚姻登记处实施“全区通办”
从“全市通办”到“全区通办”,这一步来得非常及时!小编发现,以前办理婚姻登记,总是要面临着“多地跑”、“多次跑”这样的麻烦事情,而现在婚姻登记实施“全区通办”之后,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也更加方便了!
根据广西自治区民政厅印发的《广西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实施方案》得知,这个“全区通办”适用于广西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

如果要办理婚姻登记的话,要将男女一方或者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广西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区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而对于补领婚姻 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涉港澳台、华侨以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暂不实行“全区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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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海阿叔综合自南宁晚报、玉林广播电台、资料图片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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