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加强辖区中小学校新学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全力护航开学季,2月21日至22日,北海公安交警走进校园,讲好春季“开学第一课”,为孩子们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升学生们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行为习惯。
2月21日,第一大队借助开学契机先后走进海城区第一实验小学、海城区第三小学,给孩子们送上“交通安全第一课”,为学生平安上下学筑起一道安全思想防线。
活动中,民警结合“知危险0221会避险”“一盔一带”等内容,从“行车规范”“骑行要求”“乘车需知”等多个方面,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讲解如何安全乘坐车辆、不得在马路上互相追逐打闹、未满12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不得随意逆行、不得违法载人等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身保护能力。
同时,结合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案例,通过简单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深刻剖析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引导学生摒弃交通陋习,带动家长共同遵守交通法规。期间,民警还结合学生的年龄及接受能力等特点,插入有奖竞答环节,对授课内容进行提问,巩固学生们的交通常识,大家踊跃举手,积极回答,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课堂全程气氛十分活泼、生动,同学们在愉快的气氛中增长了交通安全知识储备。
2月22日,为进一步增强中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守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第三大队走进辖区南康第一中学上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

活动中,民警通报了2022年2月18日铁山港区2起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并结合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案例和学生上下学实际,重点宣传讲解了学生上、下学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和事故预防知识及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罚标准,告诫学生们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且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摩托车,达到驾骑年龄及取得驾驶资格的,必须严格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民警还向学生们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提醒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通过此次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出行中要做到“文明出行、从我做起”,并当好“小小交通安全宣传员”,通过“小手拉大手”向家长传递交通安全知识,遵守各项交通安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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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第一大队 潘冬梅 第三大队 符其瑜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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