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交警:这98名无证驾驶、二次酒驾、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驾驶人被行政拘留!
为持续加大道路交通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有效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近期,合浦公安交警继续加大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应罚尽罚、应拘尽拘”原则,对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形成高压整治态势。据统计,1月1日至3月30日,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行政拘留无证驾驶、二次酒驾的违法驾驶人共98人。

为加强警示教育
现将这98名违法驾驶人进行实名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鉴




交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实施以下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之一,驾驶人将会被处行政拘留处罚:
应当行政拘留类
01
02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03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可以行政拘留类
04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05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06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07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08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09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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