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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北海市困难职工家庭申报条件和办理程序

速看!北海市困难职工家庭申报条件和办理程序 北海阿叔
202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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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北海市困难职工家庭申报条件和办理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北海市困难职工家庭申报条件和办理程序

一、申请救助范围和对象(以家庭为单位)

1.在北海市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

2.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

3.因公牺牲干部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家庭;

4.居住在独立矿区、企业集中生活区的离退休人员、病退和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可纳入帮扶范围。


二、哪些职工家庭可以申请建档

1.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2.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收入标准的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哪些职工家庭不能申请建档

1.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留学的(到东盟国家进行小语种交换学习除外)。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

3.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的。

4.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


四、困难职工家庭成员是指哪些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且常年共同生活的成员,或者虽然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但具有赡养、扶养、抚养和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成员。包括: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和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5.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及其子女视为同一户。


五、不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有哪些

1.现役军人;

2.连续一年以上(含一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3.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

4.公安等部门查找不到的失联失踪人口;

5.投靠亲友的挂靠户籍人员;

6.县级以上总工会依据相关办法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什么是家庭收入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货币及实物收入,在扣除家庭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后的总和。主要包括:

1.工资性收入: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对于无法推算实际工资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按务工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经营性收入: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得全部经营收入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收入。

3.财产净收入:出让动产和不动产,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

4.转移净收入:包括赡养(抚养、扶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嘱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七、什么是刚性支出

刚性支出是指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患病、残疾、就学、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原因产生的刚性开支。具体包括:因病费用、因残费用、因学费用、住房费用。


八、申请建档时需提供的材料

1.《广西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及《困难职工档案表》

2.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

3.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

4.职工本人银行卡;

5.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或银行流水;

6.患病的需提供当地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医疗费用发票(一般以提出申请的前6个月为计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复印件;

7.子女读高中、中职或大学的,需出具在校就读证明及缴费凭据;

8.因意外致困(含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需提供受灾有效证明材料(一年内) ;

9.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

10.其他致困材料。


九、申请建档流程

1.提出申请,职工向基层工会或职工服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出建档申请,如实填写《广西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及《困难职工档案表》,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状况、致困原因等情况,不符合申请条件,工作人员及时反馈申请人;

2.入户调查,基层工会或职工服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受理申请后,派2名或2名以上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上签字、按手印;入户调查人员在《广西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3.审核上报,基层工会对申请材料和入户调查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同意后报职工服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职工服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受理申请的,直接进行审核。职工服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负责人主持审核并在《广西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审核不通过的告知基层工会或职工本人;

4.信息比对,审核通过的,职工服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将申请材料提交民政核对信息平台进行信息比对;比对结果有误的:书面告知基层工会或申请人。申请人对比对结果有异议的,可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复核;

5.公示,信息比对无误的,职工服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当地职工服务大厅或工会网站、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有异议的,重新调查核实;

6.审批建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本级工会审批建档,并根据职工致困原因给予分类帮扶救助,救助金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


十、建档困难职工每年能得到哪些救助

根据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主要可以得到以下救助:

(一)生活救助:

1.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每人每月按照不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的60%档次发放,按月或按季度发放。

2.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每人每月按照不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的40%档次发放,按月或按季度发放。

(二)医疗救助:

主要用于困难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病、特大疾病、罕见病等,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互助保障等报销和其他部门救助后的个人实际承担部分。

(三)助学救助:

1.困难职工子女在接受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教育时,给予基本生活费补贴,每生每年不超过3000元,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2.困难职工子女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本、专科)时,给予基本生活补贴,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困难职工家庭视困难程度确定救助项目及标准,不搞一刀切和平均分配。全年每户困难职工家庭单个帮扶项目的救助总额超过3万元或单个帮扶项目救助中的中央财政帮扶资金超过2万元的,应逐级报自治区总工会审批。


十一、职工在微信上进行自主申请


- END -


➤内容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北海市总工会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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