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提高公众防范意识,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现将我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非法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二是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三是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
“未经登记”是指既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亦未在政府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进行登记。
“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
从名称上看,有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商会”的,有使用“基金会”的,也有使用“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的。
北海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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