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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往北海高速路段,因为这个原因,一轿车司机的车被烧毁了…

钦州往北海高速路段,因为这个原因,一轿车司机的车被烧毁了… 北海阿叔
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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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原因,她的车被烧毁了…

疲劳驾驶是行车途中的“隐形杀手”

只要驾驶人出现疲劳状态

就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10月31日凌晨

在G75兰海高速钦州北海路段

就发生一起因疲劳驾驶引起的

车毁人伤的事故

↓↓↓




当天凌晨2时5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值班室接到110转警称,在G75兰海高速钦州往北海方向2143km处一辆车牌号为桂A牌的小车追尾一辆货车,小车起火,两车上人员均已撤离,但小车上有人受伤,已拨打120。

民警到达现场时,小车车上受伤比较严重的人员已被送往医院,小车驾驶员王女士面部受伤已包扎,火势已被消防员扑灭,但车辆却被大火烧毁。小轿车驾驶员王女士称,事发前自己有些打瞌睡了,在第四车道上行驶时撞上了前面的货车,接着她就靠边停车,待车上的三个人都下车后,车辆开始起火燃烧。

大货车驾驶员蔡先生称,事发前他在第四车道正常行驶,行驶中感觉自己的车子震了一下,然后有个车胎跑到车前,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的车胎坏了,后来才发现是被一辆小车追尾了,还好自己车上只有一个人,也没什么事,就是当时吓坏了。

民警勘查完事故现场后,由于小车驾驶员王女士在事故中受了伤,民警决定先将王女士送至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待天亮后再进行进一步处理。

第二天,双方当事人到大队进行处理,最终,民警依法认定小车驾驶员王女士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车辆与前方正常行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引起车辆自燃,造成车辆烧毁,大货车尾部不同程度受损,小车上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王女士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开车时“可怕”的是

车还在继续行驶着

驾驶人的大脑处于“待机模式”

双眼处于“关机模式”

一旦身体出现疲劳,可千万别开车

否则一个不留神,就有可能酿成大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此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疲劳驾驶的危害



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呆板、手脚发胀或有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急躁等现象。




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



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



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拒绝疲劳驾驶

对自己负责

也为他人安全负责!

平安,才是最大的“福”


- END -


➤内容来源:崇法之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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