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下午,合浦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电信诈骗案。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3月26日,被告人陈某某在家中通过两台手机互相对着开免提的形式搭建“伪基站”,使用其中的一台手机通过 QQ的语音通话联系其上线 QQ 昵称为“q”的人,再利用另外一台手机按照上线的指示拨打多名被害人的电话号码,等电话接通后,其上线通过陈某某搭建的“伪基站”来与被害人通话实施诈骗,致使被害人兰某某于 2023年3月27日被诈骗29960元,陈某某从中非法获利206元。
公诉机关认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伙同他人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主办法官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指控的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本案的事实、法律适用问题等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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