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市政法部门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北海市政法部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纪律意识;
(三)相貌端正,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年龄为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一)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
(三)性别要求:男女不限。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海市委政法委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0779-2053437,联系人:吴警官。
报名应聘者需同时将《2023年北海市政法机关长聘人员报名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免冠照片(标准照、全身照)等材料统一制作成压缩包(文件命名:姓名+专业)发送到指定邮箱:beihaizhaoping2023@163.com。
3.报名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政工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2023年北海市政法机关长聘人员报名申请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确定能参加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政工部门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应聘情况,从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中,依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履历等基本信息择优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应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3人的则全部直接进入面试;如有放弃面试的,可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成绩第一名的即进入体检环节。如体检不合格,依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组织政审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进行政审考察。
(六)集体讨论
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拟聘用人选(经研究,确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本岗位可以空缺)。
(七)公示与聘用。在用人单位办公楼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政工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基本工资按北海市长聘人员工作福利待遇执行,另每月根据工作表现发放2000元至5000元绩效奖金。免费提供工作日早午餐及年度体检等各项福利,并为在北海市无房者提供过渡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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