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回顾
2月19日2时01分许,关某驾驶车牌号为桂EMZ1**的小型汽车沿北海大道由东往西行驶至贵州路口时,与林某驾驶悬挂号牌北海70W**的电动自行车沿贵州路由南往北行驶至此,两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接到报警,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现场走访及查看监控还原事故真相:事发时,林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路口时,此时南往北方向的信号灯为红灯,但林某并未停车等候,而是径直驾车通过。与此同时,由东往西的信号灯由红灯转换成绿灯,关某启动车辆通过路口时,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事故的发生。


北海公安交警提醒: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要牢记交通规则,“靠右走、戴头盔”,行至路口时要注意观察,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要观察交通标志和标线,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通过路口及人行横道时,尽量减速慢行,谨防从两侧冒出的非机动车,安全警钟要长鸣,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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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潘冬梅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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