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拖欠工资拒不还,面对拘留忙履行
在王一(化名)与广西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1月14日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仲裁裁决:该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王一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的工资共计人民币18700元。仲裁裁决后,该公司仍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王一遂于2022年3月8日向海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一(化名),并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言明利弊,敦促其履行法定义务。何一表示会还钱,但每次都未在约定期限还款。执行干警锲而不舍电话联系何一,明确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5月23日,何一向王一支付4000元后就一直未支付剩余案件款。

6月2日上午,根据王一的线索,执行干警开展拘留行动,将何一带回了法院。何一在执行压力下,最终凑齐了剩余案件款14700元,支付了拖欠王一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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