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4月17日海城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范士相为北海市海城区人大常委会东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
免去:
谭晓明(女)的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警芳的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钟新友的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继梅(女)的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培荣(女)的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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