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弯不让直行,
酿成事故担全责|五大曝光
驾驶人驾驶车辆实施右转弯时,要做到减速、观察、让行,确保安全后再实施转弯才让道路交通安全更有保障,但有些驾驶人却忽视了这一细节,总是跟着感觉先改变方向再进行观察,然而很可能在这一瞬间,事故一触即发。


案例回顾
6月17日7时48分许,朱某驾驶车牌号为桂EF199**小型汽车沿上海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上海路茶亭路口实施右转弯时,与刘某驾驶车牌号为北海6F8**的电动自行车同向行驶直行至此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办案民警依法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朱某驾驶机动车在路口实施转弯时未让直行车先行,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无责任。
“让”出平安,“抢”出祸端
转弯要让直行
路口观察有必要
每个交通参与者都不要心存侥幸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那么,通过路口时到底该如何礼让呢?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左转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辆负全责。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负全责。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车应当让左转弯车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双方直行交叉行驶时,应当让右方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A车负全责。

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也要执行“让右原则”。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

通过有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口时,应该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A车负全责。



北海公安交警提醒:开车行驶到路口时,在转弯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观察谨慎驾驶,注意避让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和行人,切勿“急在一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进行转弯。直行车辆也不能因为拥有优先通行权,在路口毫无顾忌地“猛踩油门”,应当减速慢行,相互礼让,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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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潘冬梅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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