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项目用地位于合浦县白沙镇、山口镇、闸口镇、廉州镇4个乡镇辖区范围(详见项目范围图,征收(收回)土地权属、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发布土地征收(收回)预公告之日起,由合浦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在上述拟征地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请上述范围内征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经营者及其他权利人配合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做好土地征收(收回)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登记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现状,不得抢栽、抢种以及抢建(包含但不限于房屋、临时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设备等);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三、如涉及林地的需项目业主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林地使用手续。
特此公告。
- END -
➤内容来源:合浦县人民政府、铁路建设规划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图文编辑:北海阿叔-豆腐|转载请注明
➤北海阿叔 商业推广联系:bh9584(请备注店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