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7日,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一辆车号牌为桂E2J8**白色小车侧翻后“躺”在路中间。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车辆侧翻横跨在道路中间,严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很容易造成二次事故发生,民警立即维护事故现场,引导过往车辆绕行,有序通过,并协助拖车拖移事故车辆事宜。经了解得知,当天上午9时42分,驾驶员何女士驾车沿西藏路由南往北行驶经过事发路段时,思想开了小差,一时没集中注意力,汽车失控撞上了路边的绿化后,发生侧翻,造成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幸好当时何女士系了安全带,才没有受伤。事故发生后,何女士自行从车里出来,被吓坏了,热心群众主动帮忙报了警。
经民警调查认定,驾驶员何女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北海公安交警提示:驾车时分心走神严重影响驾驶人对车辆速度、车辆方向的操控,导致采取紧急制动的反应时间延长,出现偏离车道、速度失控等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广大驾驶员们,一定要养成专心开车的良好习惯,杜绝分心驾驶、疲劳驾驶,确保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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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潘冬梅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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