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参保人员: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结算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自2023年6月1日起,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停止使用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医保结算(新生儿除外),医保结算凭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办理。请尚未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或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本人的医保结算。
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或者“广西人社”APP提交一寸白底电子版照片和个人信息申请制卡,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一寸白底电子版照片到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制卡。
未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参保人员可以登录微信,依次点击“卡包”→“票证”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或登录支付宝,进入“医疗健康”模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详情请咨询北海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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