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全区范围公开征集固体废物领域环境违法线索。公告发布后,民众反响热烈,积极提供相关线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查证属实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以下简称《有奖举报办法》)给予奖励。现公布2起有奖举报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案例一:举报倾倒固体废物违法行为
奖励情况:2025年5月22日,群众通过“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在线互动-有奖举报模块,以照片的形式提供广西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倾倒固体废物的线索。
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生态环境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发现广西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倾倒固体废物的违法事实,及时制止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消除了工业固体废物对倾倒地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的生态环境影响。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符合《有奖举报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举报范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6月5日根据《有奖举报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奖励群众人民币1万元。
案情简介:2025年5月,群众发现广西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将废渣运输到某木薯淀粉厂区附近挖坑填埋。5月20日,全区公开征集固体废物领域环境违法线索后,群众觉得广西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较为可疑,可能符合举报线索的范围,本着试一试的心态,于5月22日通过“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接到该线索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当日立即组织现场核查,发现广西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渣主要成分是磷石膏,属于工业固体废物,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该公司应将生产废渣规范贮存、妥善处置,但该公司为了节约成本,擅自将生产废渣直接运输到某木薯淀粉厂区附近倾倒、填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第四十条相关规定。目前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查处,督促涉事企业进行填埋废渣的清运和处置工作。
案例二:举报非法填埋危险废物行为
奖励情况:2025年5月22日,群众通过“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在线互动-有奖举报模块,以照片的形式提供有人在某石场多次填埋大量黑色废渣的线索。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生态环境部门精准发现被填埋的大量黑色废渣,经鉴定,该废渣属于危险废物。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符合《有奖举报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举报范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6月5日根据《有奖举报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一项及第三项的规定,奖励群众人民币3万元。
案情简介:2025年5月,群众发现有人将大量黑色废渣填埋在某石场采矿区矿坑内,且废渣散发出明显刺鼻臭味。群众担心这些废渣有毒,不仅会污染土壤,还会渗漏到地下水,影响周边环境。5月22日,群众通过“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接到线索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立即组织现场核查。经鉴定,群众反映的黑色废渣主要成分为铝灰渣,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由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该石场未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却允许他人在其矿坑内贮存、处置危险废物达187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二条第三项的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目前该案件已由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黑色废渣”由辖区人民政府先行清理并妥善处理。
举报途径
欢迎广大群众继续通过以下渠道提供相关领域环境违法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奖举报办法》予以奖励。
电话举报:0771-12345。
微信举报:“桂在行”督查微信小程序,“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在线互动-有奖举报模块。
来信来访举报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信访办公室,邮编:530028。
网络举报网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督查(http://dbdc.gxzf.gov.cn/#/advice/lwlb),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领导信箱(http://sthjt.gxzf.gov.cn/gxhd/ld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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