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张才寿、何兴娟涉嫌诈骗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张才寿、何兴娟涉嫌诈骗一案,已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张才寿结合自己办理公租房申请的经历,伪造公租房办理流程,虚构住房押金等各种名目费用,伙同妻子何兴娟用各自名下的支付宝账号、微信账号等方式向被害人收取上述虚构款项,致使大量被害人蒙受了经济损失。
该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内容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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