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记者从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北海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紧扣民生热点,加强对劳动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权益保障,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为保障民生福祉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涉民生案件726件,开展各类专项行动9个,建立、完善民生服务机制10项,入选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案例9个。
聚焦特定群体
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
倾力解决劳动者烦“薪”忧“酬”。办理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54件。联合法院、行政部门、工会等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多维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办理涉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26件,帮助追讨薪资100余万元。市检察院针对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特点,联合防城港、钦州、贵港等三地市检察院与北海海事法院召开工作座谈会并会签会议纪要,有力推进船员群体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障船员群体合法权益。


聚焦民生难题
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共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涉伪劣商品案件67件。织密网络空间及公民个人信息“防护网”,办理政务、村务信息公开未去标识化、个人信息不当泄露等个人信息保护案件7件。铁山港区检察院依法监督法院规范公开涉未成年人信息的裁判文书。

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检察监督,办理金融借款、职业放贷等案件20件。市检察院针对金融机构贷款发放审核不严问题,制发风险提醒函,堵塞审核流程漏洞。办理涉医保、社保基本生活保障案件19件。
聚焦北海特色
提升检察履职效果
守卫“生态美”。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05件。2023年8月,欧某、赖某驾驶渔船至涠洲岛海域,非法利用电拖网在南海区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进行捕捞作业,分别捕捞渔获物267斤、554.7斤。今年5月,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以被告人赖某、欧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赔偿生态修复金共15809.2元,用于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法院经审理后,以被告人赖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赔偿生态修复金人民币11077元;被告人欧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赔偿生态修复金人民币4732.2元。
北海市检察院与广西、广东、海南、福建等12个地市检察机关共建红树林湿地保护检察联盟,实现跨区域红树林保护司法协作常态化制度化,并联合粤桂闽琼四省(区)近40余个单位召开红树林湿地司法保护工作研讨会,为构筑海洋检察立体化监督格局提供体系支撑和平台支持。同时联合粤桂闽琼四省(区)检察机关共建中华白海豚保护检察联盟,致力于更高质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好“检察长+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田长”等机制,守护美丽生态。合浦县检察院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助力西门江水环境综合治理。

当好“暖心人”。加大司法救助和帮扶工作力度,向65名困难当事人及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7.05万元,纾难解困,传递检察温度。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大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思路和制度机制,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贡献更多更大的检察力量。同时持续做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后半篇文章”,让更多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眼前,实实在在感受到法治的温度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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