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北海多次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但仍有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
目前北海已有多人被处罚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杜绝此类行为发生!
营盘镇

南康镇
开展秸秆禁烧最严管控以来,南康镇查处违法露天焚烧秸秆立案7宗,对当事人进行训诫并处以罚款,目前查实6人,均进行立案,并根据大气污染法予以500元-2000元的处罚。
南康镇社会治理办联合网格执法大队对秋风塘村露天焚烧秸秆的简某钦、曹某丽,龙门村王某金等人进行训诫教育,并处以罚款。


常乐镇

1、2022年10月29日,常乐镇大教村委村民傅某某在其位于大教村委大田窝林地边上露天焚烧桉树秸秆,被镇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该村民进行500元处罚。
2、2022年11月19日,常乐镇竹山村委村民潘某某在其位于竹山村委中一队的耕地上露天焚烧水稻秸秆,被镇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该村民进行500元处罚。
3、2022年12月20日,常乐镇中直村委村民吴某某在其位于中直村委中三联队耕地上露天焚烧甘蔗秸秆,被镇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该村民进行500元处罚。
4、2022年12月20日,常乐镇中直村委村民陈某某在其位于中直村委中三联队林地边上露天焚烧桉树秸秆,被镇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该村民进行500元处罚。
5、2023年1月7日,常乐镇陂山村委村民李某某在其位于陂山村委中解放队的耕地上露天焚烧甘蔗秸秆,被镇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该村民进行500元处罚。
6、2023年1月28日,常乐镇阳月村委村民翁某某在其位于阳月村委文第村的耕地上露天焚烧水稻秸秆,经群众举报、镇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该村民进行1500元处罚。
7、2023年1月29日,常乐镇平心村委村民黎某某在其位于平心村委新东队承包的耕地上露天焚烧立稻秸秆,被镇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该村民进行500元处罚。
8、2023年1月30日,常乐镇阳月村委村民王某某在其位于阳月村委下屋队的耕地上露天焚烧甘蔗秸秆,经镇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该村民进行500元处罚。
9、2023年11月22日,常乐镇石城村委村民黄某某在其位于石城村委深水垌露天焚烧桉树秸秆,被镇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该村民进行500元处罚。
10、2023年11月26日,常乐镇石城村委村民林某某在其位于石城村委白云壤的耕地上露天焚烧水稻秸秆,被镇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该村民进行500元处罚。
11、2024年3月6日,常乐镇莲北村委村民李某某擅自在其承包的位于莲南村委的耕地上露天焚烧甘蔗秸秆,被镇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立即进行立案调查,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该村民进行500元处罚。
秸秆不能焚烧,还能怎么处理?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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