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大曝光|“抢黄灯”与“闯红灯”的致命相遇
谁为路口悲剧买单?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句耳熟能详的交通规则口诀,却总有人选择漠视。近日,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辖区内发生一起令人警醒的交通事故,事故双方因“闯红灯”与“抢黄灯”的危险行为,在路口发生了碰撞。
5月16日清晨,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冠岭路与北海大道交汇路口,一辆电动车与轻型货车相撞,有人受伤,情况紧急。值班民警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展开调查。

经查,当日9时10分,韩某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冠岭路驶向该路口。与此同时,李某驾驶车牌号为桂A69***的轻型货车也抵达路口。就在交通信号灯由绿灯转为黄灯闪烁的瞬间,李某并未选择停车等待,反而心存侥幸,加速“抢黄灯”试图快速通过。而另一边,韩某某同样无视交通信号灯,径直闯红灯驶入路口。两车在毫无缓冲余地的情况下于路口相遇,尽管李某紧急避让,但事故仍不可避免地发生。冲击力致使韩某某连人带车倒地受伤,双方车辆也不同程度受损。

经过现场勘查与详细分析,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韩某某无视交通信号灯闯红灯通行,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需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李某抢黄灯的违法行为,同样违反交通规则,需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北海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信号灯是维护道路秩序的“无声指挥官”,遵守信号灯指示是通行路口最基本、最必须坚守的原则。无论是“闯红灯”还是“抢黄灯”,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切莫因贪图一时之快、心存侥幸,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境地。谨记“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让安全出行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 END -
➤内容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图文编辑:北海阿叔-泡泡|转载请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