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月28日海城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方良涛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二
任命:
曾大帅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温柠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艳芝(女)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佳伦(女)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翠蓝(女)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宋梦瑶(女)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钟观保的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三
任命:
曾树文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李盛有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
北海市海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邓皓天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28日海城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 END -
➤内容来源:海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图文编辑:北海阿叔-豆腐|转载请注明
➤北海阿叔 商业推广联系:bh9584(请备注店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