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碰撞≠无责任!
摩托车闯红灯致小车避让不及撞上绿化带
近日,在北海市北海大道与昆明路交汇路口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中,杨某驾驶的小型客车为了避让闯红灯的二轮轻便摩托车,不慎撞上了路中间的绿化带,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北海公安交警部门经过现场勘查和证据分析,最终认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案发经过

北海公安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特别是在进出小区、地下车库、十字路口和无“斑马线”的道路通行时,应充分尽到注意义务,防止意外。
车辆行驶途中务必遵纪守法,文明行车,珍爱生命,减速慢行,最大程度避免此类事故发生。
划重点
车辆之间没有碰撞接触
也可能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有一种交通事故
叫“无接触交通事故”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01
什么是无接触交通事故?
顾名思义,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当事双方没有发生物理碰撞的一种交通事故形态。
举例来说,在路上,前方车辆在没有打任何转向灯的情况下忽然变道或加塞,后方车辆为了避免与前方车辆碰撞,猛踩刹车或打方向造成后方车辆事故,前方车辆也要负事故责任。这就是无接触事故中比较常见的一种。
02
“非接触交通事故”如何来划分责任?
对于无接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主要取决于驾驶人有没有过错行为,过错行为是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过错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
同时,在无接触交通事故中,受伤最多的是两轮摩托车或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但是,如果骑车人存在违法驶入行为,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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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潘冬梅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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