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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速看!北海市直学校2024年招生政策解读→

家长速看!北海市直学校2024年招生政策解读→ 北海阿叔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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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家长了解市直学校2024年招生政策,现将招生中常见问题作如下解答。

幼儿园


Q

一、今年有几所市直幼儿园招生?

答:市直幼儿园招生学校有北海市机关幼儿园、北海市机关幼儿园涠洲岛分园、北海市第一幼儿园、北海市第二幼儿园、北海市第三幼儿园、北海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北海市第六幼儿园、北海市第七幼儿园等9所幼儿园。

北海市机关幼儿园涠洲岛分园招生时间视园舍改造情况确定。

Q

二、市直幼儿园的招生条件有哪些?

答:北海市机关幼儿园招收具有海城区、银海区银滩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北海市机关幼儿园涠洲岛分园招收在涠洲岛生活的适龄儿童;除北海市第一幼儿园招收具有海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之外,其他6所幼儿园招收的适龄儿童不限制户籍所在地。采取电脑随机抽签的招生方式进行招生。

Q









Q

三、市直幼儿园的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答:市直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5日—10日,逾期不予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根据儿童实际情况,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站(http://www.gxszxy.com:4505/)进行网上报名。每位适龄儿童仅限选报一所市直幼儿园。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报名后,根据幼儿园规定的时间,携带儿童、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所报名幼儿园进行现场核验。




市直学校小学一年级


Q

四、今年市直学校小学一年级有哪几所学校招生?

答:今年市直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的学校有北海市实验学校、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北海市涠洲实验学校等4所学校。

Q

五、北海市实验学校、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的招生对象和招生方式是什么?

答:1.北海市实验学校、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的招生对象为以下之一:

(1)海城区户口适龄儿童。

(2)户口和父母一方房产在向海大道以南、三合口江以西的银海区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2.北海市实验学校、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采取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与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相结合的招生方式。  

(1)海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根据“学生与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住址、房屋所有权证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已购买房产但未正式交付使用或未实际入住的不符合“三一致”原则),按学校招生范围,免试就近分配入学。

(2)在完成海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的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录取后,学校仍有空缺学位的,对已在网上报名且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非招生范围的海城区户口适龄儿童与户口和父母一方房产在向海大道以南、三合口江以西的银海区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进行电脑随机抽签。未能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海城区教育局或银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Q

六、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的招生对象和招生方式是什么?

答:1.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的招生对象为以下之一:

(1)具有海城区户口,对外语学习有兴趣、爱好和发展潜能,口齿清楚,语言表达能力强,听力正常的适龄儿童。

(2)户口和父母一方房产在向海大道以南、三合口江以西的银海区行政区域内,对外语学习有兴趣、爱好和发展潜能,口齿清楚,语言表达能力强,听力正常的适龄儿童。

2.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采取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的招生方式。

海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与户口和父母一方房产在向海大道以南、三合口江以西的银海区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经在网上报名、且由学校审核符合条件后参加电脑随机抽签录取。未能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海城区教育局或银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Q


七、北海市涠洲实验学校的招生对象和招生方式是什么?

答:1.北海市涠洲实验学校的招生对象为以下之一:

(1)海城区户口适龄儿童。

(2)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父母在涠洲镇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北海市涠洲实验学校采取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的招生方式。

(1)海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根据“学生与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住址、房屋所有权证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按学校招生范围,免试就近分配入学。

(2)学校先录取招生范围内具有海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然后再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统筹安排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果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超出招生计划数的,按先长后短的原则,优先录取在涠洲镇居住和工作年限长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以上的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未入学),无严重传染病。

Q

八、市直学校小学一年级如何报名?

答:1.报读北海市实验学校、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的,于7月8日—12日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http://www.gxszxy.com:4505/。并根据户口所属辖区到相应的辖区教育局(海城区教育局或银海区教育局,具体报名时间请留意相关辖区教育局的通知公告)进行报名。按选报学校的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学校进行材料审核。选报学校时,仅限从三所学校中选报一所。

2.报读市涠洲实验学校的招生对象直接到学校报名。

Q

九、报读市直学校小学一年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如父母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出生证明。

2.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3.居住证明。

 (1)海城区户口学生可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②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③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和署名为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缴纳至2024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水电费缴款凭证。

(2)户口和房产在向海大道以南、三合口江以西的银海区行政区域的参与电脑随机抽签的学生提供以下两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学生父母一方的房屋所有权证;②学生父母一方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

(3)报读北海市涠洲实验学校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一方持有的由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户口属银海区、铁山港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父母一方的在涠洲镇的房屋所有权证。②父母一方在涠洲镇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③父母一方在涠洲镇的租房合同(需附上缴纳至2024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出租房屋完税票据)。

4.报读北海市涠洲实验学校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一方的务工证明(可为以下两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1)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注册地在涠洲镇至2024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2)父母一方在涠洲镇工作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需附上用工单位出具的缴纳至2024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海城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凭证)。


市直学校初中一年级




Q

十、今年市直学校初中一年级有哪几所学校招生?

答:今年市直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学校有北海市第一中学、北海市第三中学、北海市第五中学、北海市第六中学、北海市第八中学、北海市第九中学、北海市第十中学、北海市第十一中学、北海市第十三中学、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京市第八中学北海实验学校、西北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海市涠洲实验学校等13所学校。

Q

十一、今年市直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今年市直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分别为:1.海城区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2.小学应届毕业的、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父母在海城区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3.小学应届毕业的、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父母在涠洲镇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4.户口和父母一方房产在向海大道以南、三合口江以西的银海区行政区域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

Q

十二、市直学校初中一年级有哪些招生方式?

答:1.北海市第一中学、北海市第三中学、北海市第五中学、北海市第六中学、北海市第八中学、北海市第九中学、北海市第十中学、北海市涠洲实验学校采取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的招生方式招收新生。

(1)海城区户口学生根据“学生与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住址、房屋所有权证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已购房产但未正式交付使用或未实际入住的不符合“三一致”原则),按学校招生范围,免试就近分配入学。如户口住址、房屋所有权证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不一致时,相对就近分配入学。

(2)未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海城区户口学生与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各学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海市第十一中学、北海市第十三中学采取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与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招收新生。

完成海城区户口学生的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录取后,学校仍有空缺学位的,对已在网上报名且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非招生范围的海城区户口学生与户口和父母一方房产在向海大道以南、三合口江以西的银海区行政区域内的学生进行电脑随机抽签。未能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北海市招生考试院或银海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3.北京市第八中学北海实验学校、西北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采取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的招生方式招收新生。

海城区户口的学生与户口和父母一方房产在向海大道以南、三合口江以西的银海区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经在网上报名、且由学校审核符合条件后参加电脑随机抽签录取。未能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北海市招生考试院或银海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Q


十三、今年市直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如何报名?

答:1.实行网上报名。海城区户口和符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家长)于7月5日—10日登录网站(http://www.gxszxy.com:4505/),进行网上自主报名。请学生(家长)牢记报名编号,以便后期使用。

2.审核材料。在海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于7月18日前(具体的时间安排由各小学自行确定)由家长提交报名编号和报名材料在所就读的学校进行材料审核;不在海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于7月10日—12日由家长携带报名材料,按照网报时规定的时段到市教育局教育便民服务大厅招生考试窗口凭报名编号和报名材料进行材料审核。

3.符合报名条件,要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海市第十一中学、北海市第十三中学、北京市第八中学北海实验学校、西北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电脑随机抽签的学生,可于7月8日—12日登录网站(http://www.gxszxy.com:4505/),进行网上自主报名。按选报学校的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学校进行材料审核。选报学校时,限从五所学校中选报一所。

Q

十四、海城区户口的学生报读市直学校初中一年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如父母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学生出生证明。

2.居住证明。可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1)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2)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3)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和署名为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缴纳至2024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水电费缴款凭证。

3.非海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学生需提交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情况说明(说明须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学籍号、是否应届小学毕业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

Q

十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读市直学校初中一年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如父母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学生出生证明。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一方持有的由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户口属银海区、铁山港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1)父母一方在海城区的房屋所有权证。(2)父母一方在海城区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3)父母一方在海城区的租房合同(需附上缴纳至2024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出租房屋完税票据)。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海城区的务工证明(可为以下两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1)学生父母一方的注册地在海城区至2024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2)学生父母一方在海城区工作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需附上用工单位出具的缴纳至2024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海城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凭证)。

4.非海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学生需提交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情况说明(说明须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学籍号、是否应届小学毕业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

Q

十六、“户口和父母一方房产在向海大道以南、三合口江以西的银海区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报名参加市直学校初中一年级电脑随机抽签,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如父母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学生出生证明。

2.居住证明。可提供以下两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学生父母一方的房屋所有权证;②学生父母一方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

3.非海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学生需提交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情况说明(说明须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学籍号、是否应届小学毕业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

Q

十七、什么是正读生?

答:具备以下四类条件的学生为正读生:

1.具有海城区户口且实际住址在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内并分配到该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

2.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海市第十一中学、北海市第十三中学、北京市第八中学北海实验学校、西北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电脑随机抽签并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入学优待的人员。如: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各类优抚对象。

4.经北海市招生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分配到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海市第十中学的具有银海区户口属银海区第七小学招生范围的原住居民在银海区第七小学实际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

Q

十八、想报读市直学校初中一年级,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海城区户口的学生该怎么办?
答:对逾期报名的海城区户口的学生,可电话联系北海市招生考试院进行登记,由北海市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录取后各招生学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录取。



招生纪律


Q

十九、如发现家长(学生)出现违反招生规定行为的,将如何处理?

答:如发现家长(学生)有违反招生规定行为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1.一经发现查实使用虚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报送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处理。

2.学生和其法定监护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实际住址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记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3.在招生期间,招生学校将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档案退回北海市招生考试院,并取消该学生在该校的录取资格,由北海市招生考试院或所属辖区教育局另行分配。特别是学生和其法定监护人不遵守“限报一所学校”规定的,或同一人重复报同一所学校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4.违反招生规定的初中学生,取消该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报考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的资格。

Q

二十、如发现招生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招生规定行为的,将如何处理?
答:北海市招生考试院和各有关学校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为加强对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北海市教育局设立违规招生举报电话,接受适龄儿童、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员对有关违规招生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招生监督电话:0779-3210025。



招生咨询电话


Q

二十一、北海市直及辖区招生咨询电话。
1.北海市直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报名咨询电话:0779-3200692、0779-3200532。

2.合浦县招生咨询电话:0779—7298709(幼儿园、小学招生咨询);0779—7284749(初中招生咨询)。

3.海城区招生咨询电话:0779—2039583。

4.银海区招生咨询电话:0779—3215087。

5.铁山港区招生咨询电话:0779—8610378。

- END -


➤内容来源:北海市教育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图文编辑:北海阿叔-豆腐|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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