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礁护海 共守蔚蓝|
巡回审判亮剑非法捕捞,
联合普法构筑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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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2024年7月5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在涠洲岛南湾海洋运动公园开展巡回审判暨“海上枫桥”联合普法活动,公开审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并当庭宣判,涠洲岛当地渔民、法律明白人、村委干部等50余人现场旁听,也吸引了大量岛民及游客驻足围观。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北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城区委政法委员会等多个单位领导出席活动。
休渔期的涠洲岛,海风徐徐,阳光明媚。上午10时整,“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巡回审判正式开始。
(庭审现场)
经法庭审理查明,2023年8月21日,被告人欧某君驾驶渔船搭乘其雇佣的8名工人,行驶至涠洲岛附近海域,使用缠绕有电线的底拖网进行非法捕捞作业,共捕捞渔获物267斤。2023年8月22日,被告人赖某波驾驶渔船搭乘5名工人,行驶至涠洲岛附近海域,同样使用缠绕有电线的底拖网进行非法捕捞作业,共捕捞渔获物554.7斤。海警部门分别将二人当场抓获,并扣押渔获物、渔网、卫星导航仪、作业渔船等工具。
(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分别对欧某君、赖某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欧某君、赖某波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海洋生态环境和修复的专家意见费用及生态修复金,判处欧某君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赖某波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判令被告人欧某君、赖某波分别赔偿生态修复金4732.2元、11077元,并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当地渔民、法律明白人、村委干部等现场旁听)
“现场旁听了庭审,才知道非法捕捞的危害那么大那么广,还要判刑,我们确实都应该合法合规的开展捕捞作业,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海洋资源。”不少旁听了庭审的渔民群众深有感触的说道。
“这次巡回审判是广西首个‘海上枫桥’联合调处中心成立以来,涠洲岛海域的首个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庭审,也是各部门合力打击海上违法犯罪行为的首批重要成果。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以案释法,教育引导群众禁止开展非法捕捞作业,从而保护涠洲岛海洋生态环境不受人为破坏。”海城区人民法院涠洲人民法庭副庭长温磬介绍。
巡回审判结束后,海城区法院就地开展“海上枫桥”联合普法活动。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程红武,市委政法委委员、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传殿,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孟繁刚在致辞中对活动予以充分肯定。最后,孟繁刚主任表示,此次活动既是司法护航涠洲岛绿水青山的一次生动实践,更是对“海上枫桥”联动新路径的一次创新探索,既达到了以案释法的目的,又能有效拓宽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途径,是一堂生动的海洋生态保护教育课。
法院干警向参加旁听的渔民群众、游客发放生态保护宣传资料,结合典型案例讲解非法捕捞的危害及后果,并现场展示鱼枪、渔网、电线等非法捕捞工具,引导广大渔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呼吁广大游客及岛民朋友共同参与海洋生态保护!
随后,参加活动的领导干部跟随黄雯博士的脚步一同参观涠洲岛珊瑚馆,了解珊瑚的生活、生存、修复过程,视频观看珊瑚成长情况,直观感受恢复性司法助力珊瑚礁修复的重要意义。

海城区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突出以“巡”渗透,主动迈出法庭,将庭审融入到人民群众生活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引导广大群众成为“护渔人”,共同守护海洋生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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