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运输违法典型案例之九
广西某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未经许可
占用挖掘公路案
【基本案情】
处置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桂交规〔2023〕1号)的规定,于2025年10月28日作出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目前未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桂交规〔2023〕1号)的规定。
【焦点问题】本案核心在于认定当事人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占用、挖掘公路”的违法行为。
【案件评析】
本案针对侵害公路路产和路权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本案中涉及未经许可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侵害公路路产和路权的违法问题。办案中,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对存在未经许可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侵害公路路产和公路路权的违法问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会严重破坏公路的原有结构,降低公路的承载能力,影响公路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增加公路损坏和坍塌的风险。未经许可的挖掘施工可能导致公路通行状况突变,使驾驶员、交通参与者难以提前预判,极易引发事故。单位和个人如确需占用、挖掘公路,应当依法依规向公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审批同意行后方可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通过查处擅自挖掘公路行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施工管理,依法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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