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7日6时30分许,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澳门路口,一小车停在路口中央长时间不动。

接到警情后,第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路边,引擎未熄火,司机趴在方向盘上熟睡,民警立即叫醒司机许某并闻到车内弥漫着浓烈的酒味。随后对许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许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57mg/100ml,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还发现许某在2017年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判处缓刑半年。随后,民警将许某带至附近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经司法鉴定意见书结果显示:许某血液中检测酒精含量为149.63mg/100ml,已经是第二次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许某交代,当晚喝酒喝到半夜,没有找到代驾心存侥幸就开车回家,途中因酒劲上头,便将车停在路边休息,没想到被群众发现并举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北海公安交警依法对许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800元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北海公安交警提示:酒后驾车不仅危害自身安全,也对他人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交通监督,发现酒驾等违法行为及时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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